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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常勤职员」谁能算数?——为什么技人国员工不行

政策更新

本文仅供一般性信息参考,不构成法律建议。具体个案请咨询行政书士等专业人士。

2025 年 10 月 16 日起施行的「経営・管理」在留资格新基准,新增了「至少雇用 1 名常勤职员」的要求。很多人忽略的是:并不是任何一名全职员工都能算数。本文逐项说明这一限制,全部内容以文末「依据 / 出处」所列出入国在留管理庁官方资料为准。

常勤职员的身份被限定

新基准要求经营的事业至少雇用 1 名常勤(全职)职员,且该职员的身份限于以下范围:

  • 日本人
  • 特别永住者
  • 持有入管法别表第二所列在留资格者。

入管法别表第二的在留资格,指的是基于身份或地位的资格,包括:

  • 永住者;
  • 日本人的配偶者等;
  • 永住者的配偶者等;
  • 定住者。

为什么「技人国」员工不计入

许多在日创业者身边的员工,持有的是「技術・人文知識・国際業務」(俗称「技人国」)这一在留资格。需要特别注意:

「技術・人文知識・国際業務」属于入管法别表第一工作资格不计入这一常勤职员要求。

也就是说,即使你雇用了一名全职的技人国员工,按新基准这名员工不能用来满足「常勤职员」这一要件。能够计入的只有上文列出的日本人、特别永住者,以及别表第二的身份类在留资格。

一个常被忽略的连带影响:日语能力要件

新基准还要求申请人本人一名符合条件的常勤职员,具备相当于 CEFR B2 的日语能力(可通过 JLPT N2 及以上、BJT 400 分及以上、日本高等教育机构毕业,或在日长期居住等方式满足)。

这里的「符合条件的常勤职员」与上文是同一套身份标准。换句话说:

  • 如果由常勤职员来满足日语能力要件,这名职员首先必须是计入常勤职员要求的身份(日本人、特别永住者或别表第二资格);
  • 一名技人国员工既不计入常勤职员要求,自然也无法代替申请人满足日语能力要件。

小结

该员工身份计入常勤职员要求?可代为满足日语能力要件?
日本人
特别永住者
别表第二(永住者、日本人/永住者的配偶者等、定住者)是(需达到 B2 相当)
技術・人文知識・国際業務等别表第一工作资格

具体个案请咨询行政书士等专业人士;实际审查由出入国在留管理庁依据完整材料进行。

依据 / 出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