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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業内転勤签证要点:同一机关调动、海外满 1 年与随派遣期的在留期间

企業内転勤

最后更新: 相关制度可能在此日期后调整,请以官方最新公告为准。

本文仅供一般性信息参考,不构成法律建议。具体个案请咨询行政书士等专业人士。

「企業内転勤」属于入管法别表第一の二的工作资格。它针对的是:同一公私机关在海外的本店・支店等的员工,「期间を定めて」(确定期间地)调动到该机关在日本的事业所,从事相当于「技術・人文知識・国際業務(技人国)」的活动。本文逐项整理其核心要件,全部内容以文末出入国在留管理庁官方资料为准。

与技人国的关系:活动同等,但学历 / 经验基准免除

企業内転勤的活动范围等同技人国,但其最大特征是:技人国的学历 / 实务年数基准在此被免除,改以「调动要件」替代。也就是说,无需另行满足技人国的大学毕业或 10 年经验门槛——只要满足下面的调动要件即可。

要件①:调动前海外连续满 1 年

调动直前,须在该机关海外的本店・支店等连续从事技人国相当业务1 年以上。条文明定:曾以「企業内転勤」资格在日本事业所从事的期间,可合算计入这 1 年。这是明确的事实要件(绿 / 红界线)。

要件②:同一机关 / 资本关联事业所之间的调动

调动须为同一公私机关(本店・支店其他事业所之间)的内部调动,或资本关联事业所之间的调动;单纯的业务提携(业务合作)不该当。需注意:资本关系的具体范围(如持股比例)官方未逐字界定,属个别审查事项——本站将其作为提示对待,不写死为数值门槛。

在留期间:随派遣期决定,不是固定年限

企業内転勤的在留期间为 5年 / 3年 / 1年 / 3月 之一,「随派遣(转勤)期间决定」并非固定年限。续签以在留卡上的实际到期日为准。请勿将其想象为统一的「5 年倒计时」;转勤关系结束(如调回海外或脱离转勤)时,通常须办理在留资格变更或出国,具体期限因个案而异。

关于报酬

须受领与日本人从事同种业务者同等以上的报酬。同等性属个别审查,无固定的收入基准——以官方为准。

关于「企業内転勤2号」

企業内転勤2号(令和7年法务省令第46号,预计 2027 年前后施行)的细则尚未由官方完全公布。本站暂不纳入自动判断,待官方主务省令 / 运用方针公布后再接入。


以上内容仅供一般性信息参考,不构成法律建议或针对个案的判断。资本关系的认定、报酬同等性、在留期间等均以个案与官方最新运用为准,请在必要时咨询行政书士等专业人士。

依据 / 出处

本文每条结论均来源于以下官方/一手来源,可点击核对原文。